繁體中文 Archive · Electric Cargo Bikes
VOC U 評測:專為城市而設的四輪電動載貨單車
深入檢視 VOC U——一款為商業城市配送而設的四輪電動載貨四輪車,剖析其真正優勢,以及購買前必須權衡的取捨。
引言
VOC U 屬於那種難以被簡單歸入單一類別的車輛。它有四個車輪,每個車輪各配一個摩打,腳踏會回應你的踩踏動作;但在有售的市場,它在法律上被歸類為電動輔助腳踏單車。這個分類正是關鍵所在:代表無需繳稅、無需保險、無需牌照,既可在開放道路上行駛,也可使用單車徑。它的售價約為 €15,000,為商業用途而設,並帶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城市該如何運送貨物。
VOC U 究竟是甚麼
VOC 是一家愛沙尼亞公司,U 是其四輪型號。產品線還包括 S 及 XL,分別代表小型與超大型。VOC 目前於 15 個國家銷售,並將 U 描述為專為密集城市環境的商業用途而設的汽車級四輪電動載貨單車。
令它與別不同的是其機械佈局。它沒有鏈條,腳踏亦沒有連接任何驅動車輪的部件,只是空轉。當車輛感應到踩踏動作,摩打便會介入;腳踏轉得越快,摩打輸出的動力越大。停止踩踏,助力亦即停止。它沒有油門。

根據界定電動輔助腳踏單車的法規,電力輔助必須在 15.5 mph 時切斷,摩打的最大連續額定功率不得超過 250 W,而車輛亦須裝有可推動它前行的腳踏。VOC U 符合這套框架,而 250 W 這個數字原來比表面看來更有趣。
那個 250 W 是摩打可長時間維持的功率。峰值輸出可以高出許多,這正是重型車輛得以加速或爬上陡坡的原因,但受摩打的散熱能力所限,峰值無法長時間維持。輸出過大功率太久,摩打便會過熱。必須維持在 250 W 的是持續平均值。
這款產品適合誰
VOC 對目標客戶毫不含糊。這不是用來接送小孩上學或到附近商店買東西的單車。它的對象是希望在密集城市環境中補充或取代客貨車的企業——在這些地方,上落貨限制、通行限制與交通擠塞令全尺寸客貨車在送貨最後數百米的效率極低。
速遞營運商是最明顯的例子。Priority Express 在 Bath 及 Bristol 使用 VOC 單車,他們提出的理由關乎可達性,而非新奇。客貨車司機以往須把車泊在上落貨位,把貨物卸到手推車,再步行兩三百米才到達第一個送貨地址。載貨單車則可直接停在物業門外,就地完成配送。
主要優勢:助力、電池與載貨能力
每個車輪各自配備摩打,因此 VOC U 實際上等同四輪驅動。在 Bath 的一次試駕中,它的加速比預期更快,靜止起步時拉力強勁;腳踏阻力可透過中控台調節,讓騎乘者設定踩踏所需的力量。
支撐這種表現的數字相當可觀。車輛本身約為一般成年騎乘者體重的三倍,而它還可再承載約三名成年人的貨重,令滿載時的總重約為 540 kg。要推動這個重量起步,還要把它帶上陡坡,正是更高峰值功率發揮作用的地方。

能量來自安裝在地台下方的 2,300 Wh 電池。這是相當大的電池組,而且還有空間加裝第二個;兩者均設計成可輕易拆卸,讓耗盡的電池可換上已充電的一顆,令車輛整天保持運作。U 亦具備再生制動,行駛時向後踩踏可把電力回充至電池。
商業上的理據在於營運成本。VOC 聲稱其單車每年的營運成本比普通客貨車低 30 倍,而使用它們的營運商除了省錢,也點出時間上的節省,因為送貨不再由走上落貨位那一段路開始。
實際應用:速遞車隊與城市配送
Priority Express 在 Bath 有兩部 VOC 單車投入服務,而這兩部單車已令該市減少兩部客貨車在路上行駛。該公司已把 Bristol 的車隊擴展至六部單車,此前直至八月一直只有四部在路面行駛,秋季再加入兩部,並正為十一月底至十二月的旺季準備更多單車。
這種增長背後的邏輯,既有監管因素,也不乏財務考量。隨着地方政府在市中心執行更多交通限制,客貨車愈來愈難使用,載貨單車對營運就愈形重要。對速遞業務而言,優勢不僅在於較低的營運成本,更在於能夠到達客貨車無法有效率地服務的地址。
購買前要考慮的事項
最重要的一點,是你無法單靠雙腿推動這部車。由於腳踏並未連接車輪,電池沒電就等於無法移動。它沒有鏈條可作後備,因此 VOC U 對其電力系統的依賴程度,是傳統電動輔助單車所沒有的。
容許它在道路及單車徑上行駛的法例,早在此類車輛出現之前就已制定,而 250 W 這個上限很容易被誤讀。它描述的是持續輸出,而非加速或爬坡時可用的峰值功率,而該峰值受限於摩打可承受的熱量。期望在長坡上獲得無限動力的騎乘者,將會失望。

助力亦以 25 km/h 為上限,而在測試路線最陡的一段爬坡中,U 的最高速度約為 7 至 8 mph。這已足以在直接較量的爬坡中與公路單車並駕齊驅,充分說明其峰值功率如何被運用;但在滿載情況下遇上又長又陡的斜坡會是怎樣,還是應該實事求是地看待。
價格是另一項考量。VOC U 售價約 €15,000,與高端公路單車相若,因此必須以商業資產、而非個人消費品的角度來衡量其價值。還有一個更廣泛的問題:這類車輛應該在哪裏行駛。在越野單車徑上騎乘一部商業車輛,即使合法且合適,仍令人感到格格不入;若更多企業採用載貨單車,關於單車基礎設施承載能力的討論將會更形迫切。
購買建議
請把 VOC U 當作商業工具來購買,而非個人代步玩意。它最有力的理據在於密集城市的配送工作——客貨車受上落貨限制、交通限制與擠塞所困,而在同一城市內兩部單車可取代兩部客貨車。在這種情境下,營運成本的說法、可達性的優勢與時間上的節省,全部指向同一方向。
在作出決定之前,先了解這部車在你所在市場的分類。稅務、保險與牌照的豁免,取決於它是否被視為電動輔助腳踏單車,而各國的規則不盡相同。250 W 的持續功率上限與 25 km/h 的助力切斷點,是這個分類的核心;因此法規若有任何變動,都會影響車輛的使用方式。

若車輛會全天投入服務,請為第二個電池預留預算。地台下方的托盤可容納一個,而更換電池組的設計以簡單直接為本,令單車保持營運而非充電。也值得在自己實際的營運環境中衡量安全考量:一部以 25 km/h 行駛的 200 kg 車輛,與一部以 50 km/h 行駛的 2,000 kg 客貨車,對它經過的人和騎乘它的人來說,都是截然不同的事。
結論
VOC U 的說服力,比它那看似古怪的規格所顯示的更強。它在任何傳統意義上都不是單車,但對一個真實問題——如何在對客貨車日益不友善的市中心運送貨物——它提供了切實可行的答案。噪音與空氣污染的減少、較低的營運成本,以及它讓配送工作更人性化的方式,都指向同一方向。
它並不適合所有人。它價格高昂、完全依賴電池,並向城市提出了一些尚未有答案的單車基礎設施問題。但對於它所針對的企業而言,其邏輯是站得住腳的,也不難理解為何營運商選擇擴充而非縮減車隊。